公告(2010年上半年单位补贴公告)
日期:20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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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2002年11月起招用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大龄、特困失业人员并符合享受政府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条件的单位,于2010年7月1日至7月31日(节假日休息)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虹桥北路138号)办理补贴申领申报手续,请相互转告。
携带资料:
1、《再就业优惠证》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初次补贴人员还需携带复印件;
2、江阴市企业职工录用登记备案及参保花名册;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初次补贴需携带);
4、单位发给失业人员申报月份工资原始凭证;
5、身份证复印件(初次补贴人员)。
江阴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下一条:关于公开征集创业项目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