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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技能人才资源信息调查的通知
日期:2012-11-13 浏览 941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靖江园区管委会,市级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正处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冲刺阶段。为进一步全面掌握和了解我市高技能人才资源信息,做大、做实高技能人才队伍总量,切实确保高技能人才指标任务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考核中不失分,并力争得高分,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技能人才资源信息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对象

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组织)就业(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持有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持有原劳动部门颁发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技术工人等级证书的人员;

3、持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技能等级的人员;

4、具备高技能人才相应资历和能力(从事同一工种或职业满10年、或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中级证书满5年、有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的非高技能人才持证人员。

二、调查分工及时间

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各辖区内高技能人才资源信息的调查、汇总和建库工作。市级机关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及主管的下属单位高技能人才资源信息的调查、汇总和建库工作工作。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高技能人才资源信息的调查、汇总和建库工作。市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负责全市高技能人才资源信息的汇总、核对和建库工作。

各单位和部门于125日前,将填写好的《江阴市高技能人才资源信息统计表(取证人员)》、《江阴市高技能人才资源信息统计表(具备相应资历及能力人员)》、《各镇、街道基本实现现代化高技能人才指标统计汇总表》(镇和街道填报),报送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君巫路100号),并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三、调查重点及要求

本次调查在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础上,应突出在外地取证人员(包括流动来澄就业人员)、2009年前培训取证人员、近三年大中专毕业生中持证人员、部省属及条线企事业单位持证人员、以及具备高技能人才相应资历和能力的非持证人员等五大重点人群。

高技能人才指标任务事关我市能否如期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大局,责任重大,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次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落实专人,严遵时序,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努力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又好又快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职建科,86817310;市职培鉴中心,86802439,86850209。电子邮箱:707417175 @qq.com

附件:

1、《江阴市高技能人才资源信息统计表(取证人员)》

2、《江阴市高技能人才资源信息统计表(具备相应资历及能力人员)》

3《各镇、街道基本实现现代化高技能人才指标统计汇总表》

         江阴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118

高技能人才信息调查通知-附件.xls